主 旨: 檢送本會自然科學與永續研究發展處「永續發展整合研究113年度計畫申請及議題/研究主題說明」,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說 明:
一、 本會自然處為推動永續發展學術研究,由永續科學學門每五年依國際研究發展趨勢及我國自身發展需求,進行學門(中程)規劃及研訂「永續發展整合研究」,作為學門專題研究計畫推動方向。
二、 為強調臺灣在地問題與需求及提升人文社會科學參與能量,於108年完成第四次中程規劃修訂。經滾動檢討後,修訂為「永續發展整合研究113年度計畫申請及議題/研究主題說明」(附件1)。
三、 本項計畫屬於本會專題研究計畫,獲補助之計畫列入本會專題研究計畫件數計算。申請期限及方式係以本會113年度專題研究計畫補助案接受申請函(112年11月6日科會綜字第1120074179C號)中規定辦理(附件2)。
四、 計畫類型:「永續發展整合研究」為鼓勵團隊方式進行跨領域整合研究,除「新進人員個別型」及「前瞻個別型研究」外,皆以整合型計畫申請。
五、 重要注意事項:(詳如附件1中說明)
(一)整合型計畫:整合團隊必須有三位以上之總/子計畫主持人組成,並由各主持人服務單位送出計畫書申請。計畫書審查後,每一整合型團隊必須有三位以上(含總/子計畫主持人)通過,總主持人計畫通過為必要條件。並將「整合型研究計畫自我檢核表」納在CM04中。
(二)計畫書請依附件所列議題與研究主題研擬計畫內容,並於計畫書中敘明所提研究內容所依據之研究議題、主題與研究方向。整合型計畫須於「整合型研究計畫項目及重點說明(表CM04)」及「研究計畫中文摘要(表CM02)」中列明所依據之議題與研究主題;個別型計畫則於「研究計畫中文摘要(表CM02)」中列明。
(三)為落實跨領域研究(TDR)精神,並強化原住民族相關研究合宜性。若研究內容涉及「原住民或原住民族土地或部落及其周邊一定範圍內土地」之計畫,請依原住民族基本法第21條第1項中所述原則,於計畫書內規劃相關事宜。
(四)為促進研究計畫之科學資料產製品管、資料保存及研究成果資料分享。鼓勵於研究計畫納入「研究資料管理方案(Data Management Plan, DMP)」。
六、 相關附件可由本會自然科學及永續研究發展處網頁(https://www.nstc.gov.tw/nat/ch)公告事項中取得。
七、 其他相關事宜,請洽詢本案聯絡人(本會自然科學與永續研究發展處湯宗達副研究員,TEL:02-27377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