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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長公開信

校長公開信

「大漢同仁與同學們,大家好!
在此,很不捨、也很遺憾地必須讓大家了解,現在學校因少子女化之衝擊,年年招生不足,已連續10年虧損;112學年度全校四系500餘人,其中日間部學生僅100餘人,著實難以維持大學教學品質與整體學習環境,辦學已窒礙難行,故董事會以負責任的態度,不得不依法申請停辦。
再鑒近來有關學校紛擾訊息不斷,為避免錯誤資訊影響師生權益,所以藉此公開信,提供學校停辦規劃說明;董事會與學校也將依照「私立學校法」第七十條第1項規定與「專科以上學校及其分校分部專科部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部設立變更停辦辦法」第三十一條規定,再次召開校務會議,報告停辦計畫後,經董事會議審議通過,再陳報教育部核定。同時,在召開校務會議前,也會再安排校內師生說明會,讓大家周知相關權益並表達意見。相關權益簡要說明如下:

1、 依停辦計畫草案,預計113學年度全面停招,114學年度起停辦。
2、 停辦計畫草案中有關保障教職員權益之內容略以:
退休或離職的教職員,除可依法申領公保養老給付、勞保養老給付、私校退撫儲金(退休金或資遣費)、勞工退休金外;法人另規劃提供資遣優退慰助金如下:
(1) 專任教師及公保身份職員:符合退休資格者,按99年1月1日以後退撫新制年資計給,每滿1年發給0.5個月,未滿1年的年資依比例計給,並以最後在職薪資(本俸+學術研究費)為標準,最高發給6個月之優退慰助金;領取最高慰助金者中,如年齡為55~60歲者另加發1個月慰助金,50~55歲以下者另加發2個月慰助金,50歲以下者另加發3個月慰助金(年齡以114年7月31日核計);另未符合退休資格予以資遣者,按任職大漢技術學院服務年資計給(如已辦理退休年資結清者不計),每滿1年發給0.5個月,未滿1年的年資依比例計給,並以最後在職薪資(本俸+學術研究費)為標準,最高發給12個月之資遣慰助金。
(2) 勞保身份之專案教師及職員工:依據勞基法及勞工退休金條例第 12 條第 1 項規定予以資遣(資遣費計算標準,服務滿 1 年後給 6 個月平均薪資的半個月數額),最高發給12個月之資遣費。
3、 停辦計畫草案中有關保障學生權益之內容略以:
(一)113學年度學校仍正常運作,各項課程依科系核定之課程規劃,在確保教學品質前提下,提供應具備之所有課程活動,並積極盤點應屆畢業生應補修科目,輔導其參與補修課程,使其順利畢業。
(二)114學年度停辦前仍在學學生,對於有轉學意願者,學校辦理轉學宣講座談,並以花蓮縣或鄰近縣市學校為主,輔導直到轉學完成;並補助每人每學期1萬5,000元,以補貼至應屆畢業前之交通及住宿等費用。
(三)無法由學校輔導完成轉學之學生,將依私立學校法第76條之規定,洽請教育部協助分發至其他學校;學校亦補助每人每學期1萬5,000元,以補貼至應屆畢業前之交通及住宿等費用。

綜上,請大家能理解以上正確資訊,並相信董事會與我一定盡最大的努力保障大家權益。如有任何意見想法,歡迎師生給予分享與回饋,讓校長與行政團隊妥善做好教職員工生安置、平和順利完成停辦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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