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份教職員工出勤及其他規定
1.職員工出勤時間為08:00~12:00、13:00~17:00,7/1起取消晚間上班時段。
2.兼任行政職務教師比照職員工出勤時間。
3.系所(中心)主任、及一般教師,除應配合出席各項會議外,得不進校園。不克出席會議時,請完成請假手續。
4.謀職假自7/1~7/31日止,每週至多可請2天,全員適用(不限勞保教職員工)。
5.其他事宜:
(1)請配合教務處完成學生學期成績評定。
(2)請配合總務處完成財產盤點。
(3)請配合總務處於7/31前清空私人物品。
(4)請配合人事室及各行政單位於7/31前完成離校手續。